清关流程一.换单——去货代或船公司换签D/O。
(根据手中提单来确定是到何处换单。
H B/L货代提单M B/L船东提单)二.电子申报——电脑预录、审单、发送、与海关联系/放行。
三.报检——电子申报放行后,凭报关单四联中的一联去商检局办理报价手续,出通关单或敲三检章。
四.现场交接单——海关现场交接单五.查验——海关根据货物申报品名的监管条件,与当日查验概率给予查验,如有查验会开出查验通知书六.放行——海关放行有以下几个步骤: 一次放行 开出查验通知书或无查验直接2次放行 查验后,做关封后放行。
进口商或国外公司以电话或传真通知进口部人员货物即将入关,操作人员派车到进口商处提取清关文件。
委托人应当向货运代理提供所委托报关事项的真实情况。
进口商应注意货物的申报期。
海关规定,进口货物应自运输工具进境之日起l4日内办理申报。
如逾期申报,海关则自l5日起按到岸价每日征收0.05%的滞报金。
如超过3个月仍未申报,海关即变卖货物,在扣除各种费用后,余款上缴国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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